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

教你面對愛說「不」的寶寶

教你面對愛說「不」的寶寶

記者:文/陳姝伶、余怡菁 摘錄整理/施娟娟 內文摘錄自/

《教出這樣的

三歲決定一生的說法,往往讓父母們擔憂會不會少做了什麼,耽誤了孩子;

也會心急,是不是錯過了,孩子會真的輸在起跑點。孩子大約三歲時,腦細

胞數量會達到成人的百分之八十,不過,即使腦部大小已和大人十分接近,

但在認知和社會心理需求的發展上,仍在學習階段。

幼兒階段是孩子建立安全感和對人信任,萌發自主性、好奇心和自動自發學

習精神的關鍵時期。只要引導得當,孩子將會學習,相信自己有能力學習,

充滿信心,那是孩子一輩子最需要的動力,這才是三歲能不能決定一生的關

鍵。

「可怕的兩歲」真的可怕嗎?

許多人談到「可怕的兩歲」(terrible two),都以為孩子過了兩歲生日才

開始。事實上,可怕的兩歲,指的是孩子十八個月到三歲左右。所以,如果

你的孩子不到兩歲就很調皮,不必擔心,完全正常。而如果你的孩子一直到

三歲都很乖,也不用懷疑,那是你的福氣。每一個孩子的發展都不一樣,並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會經歷可怕的兩歲。

可怕的兩歲會很困擾父母,說穿了,完全是因為做爸爸媽媽的沒有心理準

備:那個嗷嗷待哺,完全依賴的小嬰兒,變成一個行動自如,好奇心很強,

又很有主見的幼兒,這前後的轉變太劇烈了。

前文曾提過,幼兒在一歲以前會以為他和媽媽是一體的,一直到一歲時,才

慢慢發展出自我的概念,發現自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對這個發現,他會有

兩種混合的心理反應。一種是焦慮:和媽媽分離成兩個不同個體的焦慮。所

以,有些孩子在這個階段非常的黏人,沒看到媽媽就哭鬧。主要是因為他害

怕,不知所措。另一種心理是對自己感到驕傲。學會走路,讓他活動空間變

廣、加高;好奇心的驅使(智力發展上的一種渴求),讓他會想去探索四周

的環境。這個探索的行為,因為沒有足夠的智力來幫忙做安全或是非判斷,

常常惹得父母又驚又怕,又氣又惱。

愛說「不要」證明自己的存在

等孩子學會說話以後(約兩歲半),一旦做「錯事」,爸爸媽媽責問之下,

孩子有時會回答得頭頭是道,甚至把父母說過的話背出來,一副很懂事的樣

子。但過不久仍然再犯。此時做父母的往往更生氣:道理都知道,卻一犯再

犯,分明是故意的。

其實,這一階段的孩子絕不是有些媽媽形容的「人性本惡」。他們只是用他

們有限的智力,用他們的方法,來證明自己的存在,例如最常見的就是說

「不要」。父母應該以平常心看待之外,有幾個方法可以協助我們更心平氣

和的度過這可怕的兩歲階段。

父母以身作則 減少說不的次數

首先,父母要減少說「不可以」的次數。孩子在這段期間很常說「不要」。

爸爸媽媽可以先反省,這個「不」字是不是也是自己使用最多的字,甚至是

自己先說出口的。對幼兒來說,爸媽說「不可以」時要服從,他們可以感受

到父母的權威。為了證明自己的存在,為了要得到控制權,孩子也以「不

要」來爭取自己在家中的一席之地。這是一種很自然的模仿行為,如果你不

喜歡孩子一天到晚把「不」字掛在嘴邊,自己就要盡量少說。

為孩子示範正確的行為

其次,對孩子說「不可以」的同時,請告訴孩子哪些行為是可以接受的。減

少說「不」,並不是不可以說。孩子正處於成長學習的階段,告訴他們哪些

行為是不被允許的,對他們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讓他們了解哪些行為是

可以接受的。

舉例來說,孩子拿積木敲魚缸,與其說:「小寶,不可以敲魚缸,再敲就打

屁股。」不如說:「小寶,魚缸可以輕輕的摸,像這樣(示範一下)。媽媽

知道,你會輕輕的摸。來,試試看。」帶孩子做幾次,誇他一下,然後,進

一步,提供孩子可以敲打的東西,如塑膠桶子或餅乾盒子。告訴孩子:「這

個盒子你可以敲。」孩子可能會再犯,此時你要重複示範。可以對孩子說:

「媽媽提醒一下,要輕輕的摸。你會輕輕的摸的!」一般而言,對小小孩行

為的引導,提供他們可以接受的情境,教他們可以接受的行為,遠比對他們

一直說「不可以」效果大得多,對幼兒的影響也會更正向些。

很多父母以為,不准做的事情要先給孩子警告。但是這階段的幼兒缺乏自我

控制力,又充滿強烈的好奇心,事前的警告,等於是變相的提醒。例如你擺

了一盆花在客廳,本來孩子沒注意,可是你擔心他去挖裡面的土,所以告訴

他:「不要摸泥土,土很髒,裡面有細菌,摸了會生病。」我保證他一定會

去挖,因為他要去試試你說的髒是怎麼回事;還有細菌,他也看不到,你說

會生病,他要去試試你說的事情會不會發生。

孩子不是故意搗蛋

發展中的孩子,尤其是零至三歲的幼兒,許多讓父母不接受的行為,如丟玩

具、撕書本等,儘管父母一再提醒,但仍然沒有改善。其實,從幼兒發展的

角度來看,那些行為都是孩子對自己身體的運作、周遭環境的探索的正常表

現,絕不是故意要整父母。父母不用生氣,也不用責怪,應把這些行為當成

是了解孩子的線索。

例如丟玩具,或任何東西拿到手就丟,這其實是孩子對自己手臂大肌肉的重

複練習,只是他分不清哪些東西可丟,哪些東西不可丟。父母可以提供孩子

安心練習的情境,如拿個洗衣籃,用大人襪子作成球,讓他丟,又安全,又

可以滿足他的慾望,如果他拿了玩具要丟,只要提醒他:「玩具是不可以丟

的。要丟的話,拿籃子來,我們玩丟球的遊戲。」撕紙則是小指肌肉的運

作。可以把廣告紙收在紙箱裡,告訴他:「裡面的紙你可以撕,書和雜誌不

可以。」一再重複,直到孩子懂為止。更有創意的做法是把撕下來的紙黏貼

成撕紙畫,爸媽也可一起玩,遊戲可不是孩子的特權。

讓孩子有自己做抉擇的機會

還有,讓孩子有自己做抉擇的機會。孩子喜歡做自己的主人,提供選擇,正

好滿足這個需求;而且,事情是自己選的,通常較會心甘情願的做。舉個例

子,孩子亂摔玩具,這時你可以對孩子說:「玩具這樣摔會壞掉。你有兩個

選擇,一個是不摔玩具,好好的玩;另一個是繼續摔,但是媽媽就把它收起

來,不讓你玩。」孩子如果繼續亂摔,就把玩具收起來,他若大哭,就讓他

哭,然後告訴他:「媽媽有給你選擇的機會,你選擇亂摔,我只好收起

來。」如此幾次之後,孩子碰到有選擇的時候,會好好考慮,衡量輕重的。

當然,孩子的模仿能力很強,這種方式有時也會被孩子用來「對付」父母。

有一天,我正在準備晚餐。女兒突然跑來說:「媽媽,我要吃糖。」我說:

「快吃晚飯了,吃糖會影響食慾,不可以。」女兒很生氣的說:「媽媽,你

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讓我吃糖。」我說﹕「那另一個呢?」女兒說:「另一

個是你不可以說不可以。」我聽了大笑說﹕「說來說去,我只有一個選擇,

就是讓你吃糖。不公平,我不答應。」女兒大哭。我說﹕「現在,媽媽也給

你兩個選擇。一個是你坐在這兒哭到吃晚飯。你知道,哭對媽媽是沒有用

的。另一個是媽媽可以切水果或削一些芹菜或胡蘿蔔給你吃。你告訴我,你

要選哪一個?」最後,女兒拿著一根小黃瓜,高興的離開。

大人要避開空頭支票

給孩子抉擇時,提出來的條件,絕不可以因孩子哭鬧而妥協(這一點一定要

堅持,有些孩子會哭上四、五十分鐘)。而且,開出來的條件也一定要是你

做得到的,不能開空頭支票,孩子才會清楚知道媽媽講話算話,慢慢建立出

你和孩子之間的規則,親子之間才會有相互的信任和默契。

可怕的兩歲,在我的解釋,是孩子首次發現自我,試圖用各種方式來證明自

己的存在,所惹出來的一些麻煩的代稱而已。這種自我追尋的過程,終其一

生,將不斷的重複出現。我們常聽到的恐怖的三歲(horrible three)和青

少年反抗期,都是可怕的兩歲的延續。只是各時期的表現,會因個人智力、

心理、人格和社會性的成熟度不同而異。這是做父母的不能不先有的心理準

備,所以,就把這第一個階段當作是練習的大好時機吧!

孩子的無敵鐵金剛時期

有位媽媽很煩惱,他的孩子三歲半,每次事情做不好時,總會氣得摔東西或

大哭,讓她不知如何是好。

女兒在這個年紀也有類似的情形。女兒從小愛拿筆塗鴉,我常和她玩「她說

我畫」的遊戲,我先畫,然後她再跟著畫,畫得不像她也無所謂。等女兒到

了三歲就不同了。她覺得自己畫得不像時就很沮喪生氣,然後開始哭鬧。這

場「鬧劇」每天都要上演一次。後來,我拿出她自一歲半,只有點點和線條

的作品和眼前的圖畫作比較,指出她的進步,肯定她有畫畫的能力,如此重

複多天,女兒才不再哭鬧。盡量不要罵,多鼓勵

有人把孩子三至四歲(甚至到五歲)的階段,稱之為恐怖的三歲。這個階段

的孩子是可怕的兩歲的延續,只是孩子的動作技巧更純熟,語言表達與理解

能力更進步,加上豐富的想像力,使孩子對自己更加信心十足,覺得自己無

所不能,對自己產生很高的期許,我笑稱為「無敵鐵金剛」時期。所以,當

事情做不好(有時是不合乎自己的要求),孩子會很挫折,並用各種方式來

發洩情緒。

三歲幼兒這種達不到自我期許的挫折,有時來自他們不能成功地模仿其他大

孩子的行為。這個階段的孩子開始喜歡有玩伴,除了同年齡的朋友,特別喜

歡比自己大兩、三歲的哥哥、姐姐;會崇拜他們,想學他們。可是因為發展

上的差距,他們往往無法做得和大哥哥、大姐姐一樣好,這也會令他們很懊

惱。這種懊惱有時會延續好幾天,變得事事不如意。

鼓勵孩子做能力可及的事

處理這種情境的方法和上述相同,不要在孩子屢試不成的時候對他說:「不

要試了,你還小,等你長大了再做。」或「跟你說過你不會,你偏要做。」

這些言詞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會讓孩子認為自己「小」是件不好的事而不

滿於現狀;或認為自己很差,因為爸爸媽媽這麼說。要記得我們不要這樣說

最好的方法,仍是抱著孩子,告訴他:「很想和大哥哥、大姐姐一樣是不

是?有些事現在對你還不太容易,大哥哥、大姐姐三歲時也做不好。他們是

慢慢地,很努力地學習才學會的。我們不急。」然後建議一些孩子能力可及

的事讓他試。

在幼兒時期,也就是五歲之前,幼兒常會嘗試超越自己能力的事情。這是孩

子成長過程中試圖證明自己的必經過程。有些父母看在眼裡,覺得孩子可能

做不到,到時候因為挫折不免又哭又鬧,會想阻止孩子去嘗試。但這種過程

是好現象,因為小孩也要透過這些挫折的過程,對自己目前的能力建立合乎

事實的了解。如果孩子在做的過程很挫折,可以適度地加以引導。父母可以

說:「試試看……」而不是「你按照這個做就好了」。父母可以提出建議,

但不要幫孩子做。

所以,孩子願意去嘗試一些對他而言是稍有難度的事,爸爸媽媽也不必刻意

制止,可以任他去試。因為這時期正是日後自動自發的萌芽期。孩子受挫,

發脾氣是一種過程。怎麼把這過程變成正面的影響,是做父母的責任。所謂

正面的影響就是孩子可以在挫折中,學會再接再厲的態度,把「我可以一試

再試!」變成他的座右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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